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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刊声明
编辑部公告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,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,才能正确开展工作。”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,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,越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执政地位、改善执政方式、提高执政能力,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。学好党规国法,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根本前提,是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的重要动力。新征程上,我们要深入贯彻实施《意见》,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执行到位、落到实处,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习党规国法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,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持续提升、增强带头厉行法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更好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。
聚焦学习重点。要抓住关键、突出重点,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,吃透基本精神,把握核心要义,明确工作要求,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实践者。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、宪法法律,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法治理念、法治原则、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分析、判断、处理问题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、法治、公平、正义、安全、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实际行动。按照《意见》规定,从工作实际出发,合理编制并动态调整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,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,提升学习的精准性、科学性、实效性。
建立长效机制。以贯彻落实《意见》为契机,通过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各级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,纳入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)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、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等举措,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,健全日常学法制度,完善干部教育体系,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、规范化水平,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。
完善考核监督。强化制度执行、提升制度效能,离不开有效的考核监督。要认真实施《意见》“加强督促检查评估”的有关要求,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,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,推动考核结果运用,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,推动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,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。
加强文化引领。领导干部内心尊崇法治、敬畏法律,才能在行为上遵守法律,面对各种危害法治、破坏法治、践踏法治的行为时才会挺身而出、坚决斗争。贯彻落实《意见》,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国法,需要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,坚持以文化人、以文育人,让领导干部不断涵养法治精神、增强法治意识、养成法治习惯,使依法决策、依法办事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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